人類對抗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

米蘭。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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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4

台灣 請你愛每一個人 (施明德)


傳承與前瞻 台灣 請你愛每一個人(施明德)


 

施明德基金會董事長

神愛世人,是愛每一個人。
我們國家的憲法也明文記載,人人平等,無分男女。
那麼,國家當然要「還給」同性戀者「天賦人權」,這有什麼好爭議的。我們還應該為這遲來的正義,感到些微慚愧,但是,我們也將同時感到榮耀,因為,在我們成為華人世界第一個真正的民主共和國之後,我們即將成為亞洲第一個歸還同性戀者人權的國家。
不管是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國家都應該愛你們、包容你們。國家不能保證每一個人都被父母接納,被老師同學平等對待,每一個人都有人愛,可是國家必須確保你們在法律之前是平等的,同樣享有家庭、受教、婚姻、言論自由...所有這些追求美好生活的權利。
歧視在任何一個時代都存在,而相對應的反歧視文化運動將描繪出那個時代的輪廓。法國大革命的自由、平等、博愛,俄國的解放農奴,美國的解放黑奴戰爭,二戰的反希特勒反抗軍都是時代的風貌。
厭惡同性戀,恐懼不熟悉的東西,總是覺得自己高人一等,這種人永遠都存在。個人好惡、宗教信仰,沒有什麼好討論的。基本人權的慨念不是競爭的概念,不會誰多了基本人權,誰就少了一些。這不是「資源掠奪」。國家修法不能立即解決歧視,只是要落實「人人平等」,使得那些一直存在,卻長期被剝奪人權的「我們所不了解以致法律疏於定義的人」,得到他應有的「天賦人權」。性完全是個人的事,婚姻是兩個人的事,這是連國家都不得介入的私有領域。這個法案,在於賦予某一些人基本人權,而不是在宣揚某一種性愛價值,而如果它宣揚了某種價值,那個價值叫做「自由、平等、博愛」這樣的人權普世價值。這時企圖阻止國家平等地賦予「基本人權」,是可恥的行為。
我在臉書上說,「為什麼我們痛恨希特勒,為什麼我們痛恨蔣介石,因為他們摧毀了許多家庭,如果我們不允許同性戀結婚成家,我們的罪惡與他們有何不同?」有留言說,這跟蔣介石有什麼關係?幹嘛每件事都扯到政治?被恐怖統治過的人經常慣用的政治手腕就是喜歡宣稱「no politics」,而且在那一刻忽然高傲地安全起來了。然而,只要世界還有不公平不正義,我們就不得不一直討論政治,而往往那個要求我們「no politics」的人,正是選擇與不正義的宰制關係站在同一陣線,並拒絕溝通的人。我舉希特勒和蔣介石為例,因為他們是「踐踏人權」的獨裁者。獨裁者就是高舉一種道德、一種價值,而殘暴地踐踏異己的統治者。在我的文字裡,蔣介石與希特勒是詩意的隱射,也絕對是政治的控訴。人類的歷史有多長,壓迫同性戀者的歷史就有多長,這是一個嚴肅的事,絕不是一個輕挑的性議題而已。如果我們能理解莎士比亞的悲劇「羅密歐與茱莉葉」,如果我們也感受到李安的「斷背山」,想想這樣的悲劇我們還要它繼續在我們的周遭上演多久,我們怎能麻木不仁。
我是個20世紀的人,曾經在小學時拿著鍋子在街上敲打,喊叫著「摃坩ㄚ 」(台語雞姦),當街歧視同性戀鄰居。今天晚飯後我講述這個故事給小孩聽,她們激動得嚷嚷要我立刻去跟他道歉,我說他年長我三十幾歲,太遲了!
立刻吧!台灣,不要再拖了。
愛每一個人。 

尊重同性戀基本人權


尊重同性戀基本人權(陳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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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宋楚瑜先生宣布副手林瑞雄先生時,電視機前我13歲的女兒冒出一句:「天啊!若是宋楚瑜死了,我們國家怎辦?」因為,對台灣社會而言,他是一個陌生人,對政治與對公共事務而言,我們從不了解他的主張。
近日林瑞雄針對同性戀的發言可說是驚人的毫無人文素養。他的生命的意義?引用的是蔣介石的句子,取的是純粹的生物觀點,人是為傳宗接代而生存的,跟動植物一樣,彷彿石器時代的人。他說同性戀是異數,在人類進化上是不應該的。我不得不很嚴肅的說,這種看法就是「希特勒」的看法,是一種根本歧視「同性戀」、「不孕症」、「不婚族」、「不生族」等等的主張。
應曉薇主張向遊民灑水事件與林瑞雄的同志異數發言都是同等的「殘忍」與「可怕」,其背後顯現的正是他們根本性的缺乏「人文素養」,更不用說人道主義了。而從事公共事務者最令人害怕的莫過於此。
在這裡我不想與林瑞雄討論「同性戀」議題,因為那需要一定的「人文素養」,在這裡,我要討論的是「基本人權」,這只是一個基本的政治問題。既然林瑞雄懂得先說那句「我懂得同志也有人權,我真想尊重。」那麼,正在競選副總統的林瑞雄,是一個政治人物,責無旁貸必須面對國家正在剝奪同性戀者的基本人權這樣的事實。林瑞雄個人的「法西斯」,我們還可以不管,副總統候選人的「法西斯」,我們一定要唾棄他,這就是政治。 

相愛卻被剝奪權利

根據調查研究,同性戀者約佔人口比率的百分之5?10不等,國家沒有理由剝奪他們的基本人權。同性戀者生病時,親密愛人沒有「探視權」,相愛一世卻互相沒有財產「繼承權」,保留紀念物品的權利都被剝奪,有時連喪禮都沒有參加的資格,何其不人性!馬總統口口聲聲說「人權」,卻一輩子只知「依法行政」,惡法亦復如此,更從不見他為人權奮戰過。蔡總統候選人是個謎樣的候選人,拒絕回答人民的檢視也罷,總不能連涉及「基本人權」的議題都撒手不管吧。人權不是點綴在「博物館」裡的裝飾品,立法保障同性戀者的基本人權刻不容緩,包含同性戀者的婚姻權、財產權和探視權。同性戀者也要有幸福快樂的權利。
許多人討論一些議題時,喜歡以「我們社會還沒進步到那種地步」作開場白,這就是真正阻礙進步的石頭,也是輕微「法西斯」的徵兆,彷彿在說「我們還不配」,誰來決定配不配呢?希特勒?「我決定誰配活著!」
同性戀者是人、是公民更是納稅人,國家不能剝奪他們的「基本人權」,國家先還同性戀者「基本人權」,接著再來談包容尊重同性戀的人文素養和文化教育。 

在護家盟遊行中難得的對話

2011/04/18

回應一位戀愛中的同志大腳的一封公開信

大腳你好:
很高興你願意以公開信的方式來表達想法與溝通。但首先必須澄清,我絕非從不關心同志運動,1992年台灣舉行有史以來的第一場同志公開婚禮時,我不畏被同黨保守同志撻伐,主動參與,公開面對媒體表達支持。在我們家庭的好朋友就中有許許多多的同志朋友,我們都坦然尊重的交往,有人習於高調公開,有人低調,但都不妨害友誼。去年紐約一年一度的同性戀遊行,我還帶領全家一起參與。一路上我太太為我解釋1969年石牆事件以來同志運動開展,光是命名 Gay Pride Parade 同志驕傲日就令我感動。


我年輕的時候鄰居取笑同志為「共咖ㄚ」,我也跟著鬧,坐牢的時候也受過同志騷擾,覺得不舒服,直到我第二次出獄,才真正開始對同志有些瞭解與接觸。我太太則是同志的「欣賞者」,她總是說同志有特別敏銳的感受力,展現在藝術、設計、舞蹈、創作和表演上特別迷人,而我近幾年逐漸發現同志在政治上表現也非常突出呢?
言歸正傳,這次我對「總統候選人」蔡英文提問,經媒體報導,之後被扭曲和單點放大地非常嚴重,對此我已特別寫文章「謎樣的總統候選人」明日即將刊登於蘋果日報,在此不再贅述。
不過我倒願意與你分享我的一些心路歷程與看法。每一個人來到世上都有屬於他自己的一堂「生命大課」,是什麼?只有自己知道,有人是美術,有人是音樂,有人是科學,有人是電影,有人是文字,有人是政治,有人是同志....太多種類了,生命的歷程中如何摸索、思索、探索,然後走出一條路,考驗著每個想要不平凡的人。人可以選擇接受生命的挑戰,也可以選擇逃亡。人類社會自古以來就充滿各式各樣奇奇怪怪的偏見與歧視,挑戰這些歧視與禁忌正是人類文化力量最精彩的表現與提升,也是因為這些奮力在各個領域突破禁忌的先鋒成為啓發後世的力量,文化得以傳承並蓬勃地發展。
不過,有一堂課的考驗是普遍性,是無處可逃的,那就是「性與愛情」。不管是「同性戀」、「異性戀」或「雙性戀」都一樣。性是天生的,你無從逃避只能面對。愛情是可遇不可求的,非好好保惜不可。相信我,悲慘的愛情故事,不會只發生在同志間,異性戀也是,愛情阻力是無所不在的,跨越性別的。
「出櫃」相信是每一個同志生命中的很掙扎很痛苦又擺脫不掉的課題,一如「監獄」之於一個政治異議份子。我的朋友艾未未剛好因為政治異議正在受難中,這將考驗著他的智慧與勇氣。「出櫃」相信是一種自我的覺醒的力量,需不需要因人而異,基本人權保障每個同志都有不公開的自由。 然而當社會長期對蔡英文「總統候選人」 議論紛紛之時,不管她是否為同志,我不了解,她怎能不說清楚?連不「出櫃」都當不成同志運動領袖時,更何況要角逐「總統大位」的人呢!沒有出櫃的智慧與勇氣,要當「政治領袖」,坦白說是不夠格的。
在同志的想法中,難道社會上有愈多有權力、有影響力、有成就的「出櫃」者,不是一種正向的撫慰、鼓舞與提升的力量嗎?
我從地獄裡走出來了,你若沮喪時,想想我在地獄的日子,也許可以有一丁點鼓舞。
我將此文放在我太太的部落格,希望你會讀到。
政治異議份子   施明德
2011/4/18 清晨


大女兒與我

我最喜愛的whole food 團隊,我每天都在那裡購物
在一起32年的同志伴侶
三層肉參加同志驕傲日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