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對抗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

米蘭。昆德拉

2013/06/05

泰源起義小記


泰源起義小記 
施明德 

二十世紀六零年代,當時的大獨裁者蔣介石總統堅持「漢賊不兩立」、「反共抗俄」、「消滅共匪」的「國策」,邦交國越來越少,聯合國的席位岌岌可危。國際及國內有識之士一再呼籲應採取彈性外交政策,如「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宣佈台灣獨立,蔣介石完全置之不理,並把這類主張者視為叛亂!
當獨裁是事實,革命就是義務。
因此,囚禁於台東泰源監獄已經超過八、九年,即將出獄的政治良心犯江炳興、鄭金河、陳良、詹天增、謝東榮,鑒於國難當前,堅信只有採取非常手段的行動,攻佔電台,向全世界宣佈:中華民國可以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平共存,主張聯合國應該「容毛(澤東)不排蔣(介石)」,或宣佈台灣獨立,企圖力挽狂瀾。
一九七0年二月八日,江炳興等人結合警衛連官兵,奪取槍械,刺傷一名士官,事敗、逃亡、被捕,是謂「泰源革命」。
江炳興等人,在近四個月苦刑、審判中沒有供出任何共謀,沒有牽連其他人,於一九七0年五月三十日晨,集體遭到槍決!英烈感人,其悲壯不亞於史冊中的岳飛、文天祥。
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我國終於被逐出聯合國!國際地位迄今難於挽回!

蔣介石下令槍殺
中華民國人民有依法接受司法獨立審判的權利,早已在憲法制訂之初,就明定於憲法相關條文中;而總統無權幕後指示審判之進行,更不得下令指示如何判決,更是文明國家的通例,否則,即構成違憲、違法的罪行。                                               
現今出土的證據已證實,當年本案審判中,蔣介石總統都直接介入,還親筆批示「如此重大叛亂案,豈可以集中綠島管理了事,應將此六犯判刑槍決,而賴張李等三犯,以警衛部隊士兵,而竟預聞逆謬不報,其罪難宥,應照法重處,勿誤。中正 中華民國59427日」。江炳興等五人槍斃後的屍體還要呈報蔣介石驗收,國防部呈總統府第二局局長陸軍少將李秉才之公文「為執行叛亂犯江炳興等五名死刑日期及檢送生前死後照片各一張,敬請查照轉陳備查」。蔣介石違憲、違法殘害異己忠良,證據確鑿。(附國家檔案局檔案副本)

向烈士致敬
江炳興、鄭金河、陳良、詹天增、謝東榮殉道已經四十三年了,沒有告別式、沒有紀念儀式,他們的英靈仍像孤魂野鬼遊蕩於台灣上空。一個國家如果只有冤魂,沒有英靈,這個國家就是一個無脊椎動物的民族,絕不可能長存於世!
自由永遠是抗爭者的戰利品,絕對不是掌權者的恩賜物。台灣今天的自由、民主、人權和獨立,絕對不是歷屆總統們所賞賜!
是該向江炳興等五位烈士致敬的時候了!
是該向二十世紀的仇恨、對立、撕裂道別的時候了!
烈士無淚,後人應該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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