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對抗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

米蘭。昆德拉

2012/10/22

「性騷擾」了誰?


「性騷擾」了誰?
     我們都是性騷擾的嫌疑犯嗎?



2012/10/22  陳嘉君 新聞稿
     
是的,不幸的或幸運的,作為人類,我們都是性騷擾的嫌疑犯,一如我們有時候也會是殺人、偷竊、詐欺的嫌疑犯。

每一種人類預設的「罪」,都有它的「構成要件」。
如果,你是「正當防衛」,你就不叫殺人。
如果,你獲得別人的允許,就不叫偷竊,叫做贈與或借用。
如果,你有事先預知風險,就不叫做詐欺,叫做投資。
性騷擾的構成要件
之一,叫做「違反其意願」,也就是從當事人表達「不」之後開始。否則追求、求愛、求婚、國際社交禮儀、勾引、表示友善、給予溫暖和打氣都是性騷擾

「做愛」與「強姦」的差別,一樣在於「有無違反其意願」,連「暴力」與否都是「次要」。兩廂情願的SM(性瘧和被瘧狂)並無違法。


「性騷擾」從說了「不」起跳

性騷擾最經常發生在有「權力」關係的兩造,我認為性騷擾防治教育要做的是,鼓勵「反抗權威」、「表達意願」的風氣、勇氣與方法。「勇氣」要用在第一時間。ㄊ第一時間說「不」,傷害才不會發生,身體的或心理的的都獲得健康的回應,而在未來的兩性互動中更有信心。

在我少女的時代,我父親就是這樣鼓勵我,他說老師或教官要是摸你,你要馬上立即在現場「大聲」抗議,讓所有的人都聽見,丟臉的是他,不是你。我有兩個女兒,我也是這樣教導他們,最重要的是「忠於自己的感覺」,不管對方是誰,第一時間說「不」,或「反擊」才有效,不會讓自己心裡不舒服。

翁若珮小姐, 30歲。長達5個小時,直到深夜三點多鐘才高高興興地分手,其中她吃飯、喝酒、唱歌,沒有說不,沒有換位子,沒有離開。何以酒後三天才「驚覺」被「性騷擾」了!根據人類歷史,受害者「謊報」性騷擾,以鬥爭、報復,並不是一件新鮮事,甚至有上千年的歷史。

惡鬥,會毀掉台灣人的靈魂

我今天不是要對翁若珮小姐、或者她的小圈圈集團林慈音、林惠珍小姐,和政客同伙,進行如上的指控。我只是提出這事件的另ㄧ種可能性。我特別查證過,截至目前為止,北市交團長黃維明是唯一聽過「兩造」說法,而作出判斷的人,其他包括壹周刊、孔文吉立委、台北市多位男、女議員、文化局長劉維公、甚至是號稱知識份子的媒體人馮光遠等,居然都僅聽片面之詞,沒有進行相當合理足夠的查證,就大膽的指控和斥責許博允「性騷擾」。大舉發動臉書,集體圍剿,把一位國際藝文界擁有高聲譽、高影響力的台灣文化人許博允先生,鬥成「色狼」、「歪哥」。

這樣的經歷似曾相識,今天我之所以站出來,因為2006年紅衫軍反貪腐運動時,許許多多挺扁的政客、媒體人、藝人、商人、學者,都是不經查證,胡亂指控,企圖以潑糞式的政治鬥爭,對我的先生施明德進行人身攻擊。包括現任市議員王世堅,指控陳由豪饋贈豪宅,施明德派許博允作密使向中國請示,市議員王定宇、閃靈主唱Freddy、媒體人黃越綏,指控施明德A了紅衫軍的錢,當時的立法委員林國慶指控施明德到薇閣開房間,這些子虛烏有的誣衊,經過司法冗長的審查,完完全全被證實是「不實指控」。我和施先生經歷這漫長的折磨,深知這樣輕率的指控和廉價的惡鬥,不僅對當事人是身心的折磨,對整個國家與社會更是困惑與凌遲。一個人的名譽與社會聲望如鐘乳石般,是一點ㄧ滴一輩子的努力與積累,卻如此「輕易」地被「輕佻」而「不查證」的指控,鬥臭。不負責的訛言充斥時,人們被這樣的「言論」一直包圍,就會失去對公共事務和人的基本「信任感」,就會失去對事務正確判斷的能力。中國著名的文化大革命就是如此。

讓法院調查,發現真相。

這一次翁若珮小姐和她的聲樂、政客、媒體和臉書朋友,給社會做了最壞的示範,就是試圖以「性騷擾」之名進行「政治鬥爭」之實。翁小姐自9月19日向社會局申訴「性騷擾」以來,至今社會局還在「調查」,「性騷擾」都還不知成案與否,明天社會局才終於第一次要約談當事人許博允。為何發動政客和臉書進行「鬥爭」,不斷提出政治訴求「許博允辭職」、「黃維明下台」?什麼時候交響樂團裡音樂家的較量,學起了政客最糟糕的惡鬥手法?

社會局說:性騷擾調查還沒結束?表示還沒成案。
兩造當事人也都已訴諸「司法」。
政客請閃邊吧!
特別是市議員,拿什麼「拒審預算」來威脅,先搞清楚「事實真相」再來也不遲,你們比一般人更應該負「更專業」的「查證義務」,才能對人進行「指控」,而不是反而人云亦云,就胡亂指控,不管是陳情案或選民服務,總有個「合理查證」吧,不要為了「博版面」,為了「選票」,失去原則與手段的正當性。

項莊舞劍,志在團長職位?

指控「性騷擾」是一件嚴肅的事,不是兒戲,所以國家制定「性騷擾防治法」來規範。翁若珮對媒體說她不懂「法」,但她懂得說「不」吧!說「不」幾乎是人類的天性,當一個人「覺得不舒服」卻又「忍」著五小時「不說不」時,我們很難不去想像,他是「別有居心」或「屈服於另一種目地」。項莊舞劍志在沛公,指控許博允「性騷擾」,目的是不是要鬥倒黃維明,強奪一個小小的台北市交響樂團的職位?本該有高度文化素養的音樂領域,竟然學會了政客鬥爭手法,太可悲了。














1 則留言:

  1. 大姐,什麼事都是政治鬥爭,你在想什麼啊?

    你作得到當下說不,所以其他人也一定要作得到?
    做不到時,則代表沒有性騷擾?
    大姐,三思而後言,發表前先看一下自己說了什麼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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