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對抗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

米蘭。昆德拉

2010/12/17

施明德妻赴“監院”控法官濫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2-16 15:56:06
陳嘉君(右)下午到“監察院”陳情,控訴法官蔡守訓、監察官蔡守訓濫用職權等。(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12月16日電(記者 黃筱筠)施明德太太陳嘉君今天下午到“監察院”陳情,控訴法官蔡守訓濫用拘提權,並且在公開訊問下大聲朗讀她的身分證字號、地址、電話有侵害隱私之嫌;她也控訴檢察官楊大智,剝奪被告答辯權,濫事起訴,浪費司法資源。

  陳嘉君於去年12月10日在景美人權園區,因涉嫌破壞前台灣情報局長汪希苓特區美化的展覽作品,“文建會”因此提告。陳嘉君下午在助理陪同下到“監察院”陳情,她說經歷這一年的訴訟程序,看到許多司法上應改革的問題,因是她親身經驗的事情,她要站出來陳情,希望司法真正改革。

  陳嘉君表示,偵辦此案的檢察官楊大智,擅自用行政簽結方式要便宜行事,後來是因“文建會”被“監察院”提出糾舉、糾正,“文建會”又跑去提告,楊大智才將簽結的案件又分案偵辦。

  陳嘉君稱,在偵辦過程中,楊大智傳訊她到庭,卻囂張到禁止她答辯,兩次制止他陳述,在她講話講到一半時,就說庭訊結束,還說如果不走,要請法警把她押走,只把庭訊當成程序。

  她也指控法官蔡守訓,在公開庭訊時,把她的電話、身分證字號等大聲念出來,她先生施明德當場制止並指出這有侵害隱私的疑慮,但蔡守訓不但沒有接受,還把施驅逐出法庭。她說,根據刑事訴訟法第94條,並沒有包括宣讀身分證字號,任何有心人拿到身分證字號,都可能做不法的事情。

  “監察院”方面則由值日“監委”黃煌雄負責接受陳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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