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對抗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

米蘭。昆德拉

2010/04/16

他們的奮鬥 《叛亂》編序

台灣,一直到今天,仍沒有台灣人的信史。

台灣,只有外來統治者及掌權者竄改或修飾過的偽史。

台灣的信史不能還原,台灣社會就像沒有根的「東西」(無以名之),隨著政客的操弄,既不能築基於台灣先烈先賢的靈骨和英靈之上,也沒有膽識擁抱全球化新世紀的挑戰。

台灣歷史之所以難於還真,主因之一,是台灣從一六二四年荷蘭人在台灣建立第一個殖民政權,使台灣進入有文字的歷史紀錄以來,中國的明鄭、清朝、日本及國民黨外來政權,一個接一個地在台灣建立殖民政權,由殖民政權及其御用學者及文人所撰述的紀錄,自然是以統治者的利益或觀點來詮釋台灣人的種種。那不是台灣人的歷史。其次,即使這十餘年來,透過台灣人民飆血、飆淚地努力終於使土生土長的「台灣人」當了總統,成為實質有效的掌權者之後,「台灣人總統」也立刻像所有統治者一樣,有御用「史學家」及「文人」替其竄改歷史、毀史滅跡,美化了掌權者及其集團的功勳。

殖民地時代的台灣史如此,資訊爆炸透明的今天,仍會有永遠討好掌權者的學者在撰述台灣偽史。

信史,已不可能化為灰燼。

出版這本第一手資料的彙編,就是要讓真正史實說話,讓御用學者不能竄改,俟百年後,政治權力不能左右現實利益時,還先人公道,給台灣人一個台灣信史。



從恐懼到覺醒

一九四五,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台灣沒有像其他殖民地那樣被賦予獨立建國的機會,而是被交給了五十年前,「把台灣永久割讓給日本」的中國政府。許多日據時代醉心議會運動或社會主義運動的台灣高級知識份子,歡天喜地擁抱「祖國」。文化及生活方式的高度落差,來自中國軍政府的新統治者在戰後的台灣倒行逆施,激發台灣人民浴血抗暴,多少抗暴先烈成為台灣的英靈,但,可歌可泣的抗暴史在今天台灣史上並沒有取得應有的尊貴地位。

一九四七年的「二二八事件」是全世界典型的史詩:「暴政激發抗暴;抗暴招致鎮暴」。「暴政→抗暴→鎮暴」三部曲,有意或無意地被刻意淡化某部份卻渲染某部份。換句話說,抗暴的英靈被淡化了,鎮暴下的冤魂卻被牢牢深化。許多當年的存活者都陳述了英靈的史詩,卻被以「冤魂」的形象呈現。這幾乎是全世界被統治民族的悲慘心境─「只敢以冤魂之姿向統治者討公道,卻不敢以英靈之氣勢跟加害者爭千秋」。

「但,面對歷史,我們都應該作一個誠實的小孩。何況,冤魂只能贏得憐憫,一掬同情之淚;英靈應該得到禮敬,謳歌和崇拜!沒有英靈的國族,如同一隻無脊椎動物。」

「一個國族,如果只有悲情,只有苦難的象徵,而沒有英靈的形象,我不相信這種國族會長存於世,更不相信這種國族能傲然獨立。」(施明德,1999/台北,《珍藏美麗島》總序)

在民進黨暨陳水扁執政的八年中,竟也沒有一位「台灣英靈」得到國家儀式隆重的禮讚與紀念。即使像鄭南榕先生這樣主張台灣獨立,為追求「百分之百言論自由」而自焚的烈士,仍然只是「家祭」的「犧牲者」,而不是「國家祭拜」的「英靈烈士」。台灣迄今仍沒有台灣人的史觀,這是明顯一例。

「二二八事件」使台灣人民陷入了恐懼、沉默的世代,長達三十餘年。蔣家獨裁政權無孔不入地掌控了全台灣,包括人民的心靈和思想。

一九七九年台灣爆發了「美麗島事件」,像春雷喚醒了大地與萬物,恐懼逐漸消逝。

讓被統治者深陷於恐懼之中,一直是獨裁者最高明的統治術。



台灣史上的巨輪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日,發生在高雄的「美麗島事件」,是台灣四百年來,最具顛覆性的事件。它像巨輪一樣,越過青翠的高山,跨過崎嶇的溪流,輾過豐腴的田園,使台灣人民有可能從此結束外來統治,成為這個島嶼上的主人。

「美麗島事件」是完全由被統治者的台灣人自主性、自覺性、自發性的運動。他是台灣四百年來最完整的一個解放運動。他非常清晰地展現出台灣人追求自由、民主、人權及主權的壯志。

這個「事件」應該包括三大部份:

第一部份:「美麗島事件」前期的組織化工程。在美麗島政團出現前,台灣人完全沒有一個全國性的組織,即使擔任立法委員、國代等等公職,理當成為社會力量匯集的政治領袖,如郭國基、高玉樹、郭雨新、黃順興、余登發、黃信介、康寧祥等等,連一個「辦事處」的招牌都不敢張掛,唯恐被蔣家政權迫害。「美麗島政團」是台灣戰後第一個全國性的反對勢力、反對組織。沒有全國性的組織,只靠個人單打獨鬥,運動是不會有成就的。

第二部份:「美麗島事件」1979年12月10日當天的暴動,是1947年「二二八事件」以來蔣家政權第一次受到公然挑戰的一夜。那夜被壓得死死的台灣人終於在街頭上採取了反抗行動。雖然隨後大批領導人物被一網打盡、逮捕入獄,但是,任何有意義的革命都必須付代價。幻想不勞而獲,幻想以政治「手腕」就可以換得人民的解放,都是投機政客:學者的狡辯之詞。

那夜,沉睡中的台灣人民的勇氣被激發了。

第三部份:「美麗島大審」。

美麗島大審,是「美麗島事件」中最重要的部份,它的影響所及完全改變了台灣三十年來的現代史。沒有「美麗島大審」,就沒有今日的台灣風貌。

「美麗島事件」的前兩部份的史料素材已大致搜集、整理成冊,如「珍藏美麗島」四大巨冊(由新台灣研究文教基金會和中國時報合作編撰完成)。

「美麗島大審」的完整過程,迄今還沒有編輯成冊。由於這段史料的編輯缺空,才使終生替掌權者抹粉點胭脂的所謂「台灣史學家」陳儀深、李筱峯之流或「鐮刀派」的政客可以恣意裁剪片斷,為己或為其主子服務,打擊異己。

這本史料的搜集及出版,就是要讓史料說話,讓證據駁斥偽言。



八位勇者 史冊留輝

那還是一個極端恐怖的時代,特務無所不在,各行各業都有臥底的奸細,作台奸還不引以為恥的時代。1979年12月10日發生美麗島事件後,媒體配合全面性的譴責美麗島「暴徒」,肅殺氣氛已充塞全台灣,尤其在追緝施明德的那26天中,全台灣又回到了「二二八事件」緝捕抗暴份子的年代,更彷彿納粹蓋世太保搜尋猶太人的情節。多少台灣人在暗夜中驚恐。

像所有外來統治者一樣,蔣經國僅僅憑著幾根木棍、幾塊石頭和磚塊,以及幾頂被打落的憲兵鋼盔,作為證據,就起訴黃信介等八人叛亂!起訴條文是「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即當年令人聞之喪膽的「二條一」─

「以非法之方法意圖顛覆政府著手實施,處死刑,沒收財產。」

在戒嚴時期,任何人聽到「二條一」,無不雙腳癱軟,多少人在這個條文下慘遭槍決。所以,大家知道「余登發案」的吳泰安在法庭求饒,「謝東閔爆炸案」的王幸男在被捕後立刻向情治人員下跪哭求饒恕,隨後吞飲滾水,假自殺真求生(此乃常見之監獄鬥爭手法),並全盤供出「台獨聯盟」的機密換取免死。大家知悉此般不堪情景,也都能以同情、憐憫之同理心對待,而不會加以斥責。

美麗島八名被告,在遭到「二條一」起訴後,縱然有人語調溫柔,卻沒有一個人在法庭上求饒。時窮節乃見,面對死神的坦蕩,讓統治者不得不對台灣人的氣節有另類評語。

日本殖民地時代的後藤新平總督,對台灣民族特質留下一句流傳很廣的描述:「台灣人驚死、愛名、貪小便宜。」

「美麗島大審」重新印刷了「台灣人的風貌」。



世紀大審 民主大課

在蔣家獨裁統治時代,在戒嚴令的箝制下,台灣人民的訊息被有效的全面管制,什麼訊息可以流傳,什麼言論可以獲准,都在特務掌控之中,久而久之,不管是台灣人或外省人都被牢牢地洗腦,是非、對錯及真相都有一套制式的版本。

「美麗島雜誌」雖然內容已非常自制,銷售量最高破十萬本,但仍然是一種「小眾媒體」。多少自由、民主、人權及台灣主權的論述仍然是被有效地封鎖著。那個時代,也沒有電腦網路可以突破禁制。台灣人民的知,仍然極其有限。「美麗島大審」是台灣四百年來最轟動的的審判,蔣經國政權為了使世人及國人接受其逮捕「美麗島人士」的正當性、必要性、天天在各類媒體上大大羅織「美麗島人士」的罪行,這樣的羅織及報導更增加了國人或世人的關切和焦急。國際人道團體和美國政府及國會的關切湧進了總統府。

蔣經國不得不允諾公開審判,並准許國內外媒體和國際人士旁聽審判。

世紀大審開鑼了。

統治者蔣經國原來想要辦一次悔罪大戲,預計八名被告為了求活,不得不在世人面前求饒,唱頌蔣家的仁德。

蔣經國是大審判官﹔台灣人是卑微的被告。

戲,應該是要這樣演的。可惜,戲開鑼之後,劇本被改寫了!

蔣經國成為被審判者!美麗島人成為台灣人的代言人,在法庭上公審蔣經國!

公審日復一日。法官、檢察官和被告的交鋒,也就日復一日的被刊登在各大小報紙和雜誌和電視上,直接送到台灣每一個家庭!戒嚴令下箝制言論的門戶洞開了!以前絕不想讓台灣人聽到的聲音透過公審,直接播送。雖然記者和報社對某些字眼會加以更改,如被告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記者會主動改寫成「中共」或「共匪」。或有些被告,特別是施明德,講得又快又多,記者趕不及會用「點點點」來留白。但是,這些都是台灣人以往聽不到的聲音和言語!

海內外台灣人,乃至華人社會,都第一次一起上了一堂「民主大課」!

這堂大課即使在公審結束之後,蔣政權為消毒、反駁、更正被告們在法庭上的「謬論」,又有連番的文字出籠。這些反駁的文字等於又一次替台灣人做一次複習。



台灣共識於焉成形

被統治人民的悲哀,在於被統治時無法發出內心渴望解放的聲音。被統治的地方永遠只有統治者的聲音、意志和「公意」。台灣四百年來從沒有一次像「美麗島大審」後的台灣社會終於有了「台灣共識」。共識,是團結的基礎,力量的原生地。許多政客都喜歡高呼「團結」,都會說「團結尚有力」。關鍵是要團結在什麼共識或信仰或理想之下,徒然要求人們團結,只是塑造另一個獨裁者的形成步驟而已。

台灣人不是不想形成共識,只是從來沒有機會表達心聲罷了。美麗島各被告大多覺得已走到人生的盡頭了。必須捉住行刑前的最後機會把他們對台灣及對信仰的愛和執著表達出來。整個公審中,處處可以看到被告們的這種決志和神韻。

當時,旁聽公審的媒體並不只限於台灣媒體。國際各大媒體也派員參與。他們也立刻把訊息傳到國際。當時的蔣政權也立刻截獲內容,並匯集到國家安全局和蔣經國面前。摘取被國家安全局攔截的外電,就可以佐證當時被告們企圖利用公審宣揚信念、主張的心志。

1980年3月20日,美國時代雜誌駐台北記者伯恩斯坦報導中就寫著─

「…施明德承認他支持『台獨』的思想,主張放棄收復大陸以及一些國民黨30年來堅決否定的事,施某證詞可能對他自己不利,國民黨顯然認為任何『台獨』的形成都是叛亂集團。

「但如一位觀察家所說,施明德好像並不在乎他最後會遭受何等待遇,他只想利用審訊來傳佈他的台獨思想。

「他們當然要藉此發表在台從未公開討論過的思想。就如報紙登載的施某之證詞一樣…」。

決心把生命獻給台灣和信仰了,死刑對他們已沒有什麼震懾力。

「美麗島大審」中各被告們的供詞整個顛覆了蔣家政權在台灣三十幾年來所建構的政治神話。他們把各人的信仰、主張及理想透過公審,化成「台灣共識」,徹底影響了美麗島大審以後,直到今天的政治目標和政治走向。

人世間的事物常常不像表相所呈現的。美麗島大審原先似乎是蔣家集團佔了上風,居於主宰地位。但是居於絕對劣勢的被告們,當他們決定不顧死生,放棄法律辯護,改做政治辯護,棄守為攻,反而扭轉了自己的死生,也改變了台灣的前途。

施明德先生常說:「信心就是最強的魅力和智慧」。擁抱死神,卻獲得了生命。看大審史料,筆者常有這種靈性的加持。



「中華民國模式的台灣獨立」

被壓迫、被統治的人民或民族,尋求解放,是天經地義的事。在四百年,外來統治下的運動,都有其階段性的目的和追求,像日治時代的議會運動、農民運動,像台灣黨外的民主運動,或台灣獨立運動,不管這些運動被短暫地冠上某個名稱,但最根本的主旨應該是在追求被壓迫者、被統治者的解放。美麗島事件當然也應該被歸入一個更大更貼切的名稱,和四百年來台灣歷代先賢的主旨合流「台灣人民解放運動」。

戒嚴時代美麗島事件的叛亂犯,其目標在於追求自由、民主、人權和主權。但是他們都清楚,上述的辭彙有太寬廣的思維空間,並相當抽象化,無法變成運動的動力,所以必須轉化成具體的追求目標。美麗島大審所以劃時代,所以是一堂民主大課,是被告們在法庭上的答辯詞或答辯狀─

姚嘉文說出解放運動的方法論,如「長短程奪權計畫」、「暴力邊緣論」。

毫無疑問,資深叛亂犯,當時已囚禁過十五年的施明德,他自覺生命已走到盡頭了,他放棄求生、放棄貪念,他不信任辯護律師團中會沒有蔣家特務,他完全不向他的律師透露整個辯護策略及內容,他單兵作戰,他在法庭上慷慨陳述蔣家的「黨禁、報禁、戒嚴令和萬年國會」是反民主、反人權的政策!等於在法庭上公審了蔣家政權的本質!而這些具體地目標成為大審後黨外組織及民進黨追求的目標,並一一逐漸實現:

報禁在大審逐漸鬆綁﹔

民進黨在一九八六年成立﹔

戒嚴令在一九八七年解除;

萬年國會在一九九二年走入歷史,台灣國會全面改選,結束了外來統治的實質存在。

大審時,施明德的主張中,最可能致他於死刑的是,他竟公然在肅殺的法庭上宣稱:「台灣應該獨立,事實上台灣已經獨立三十年了(意旨從1949年蔣家政權全面撤退到台灣迄1980年大審時),她現在的國名叫『中華民國』」。

施明德一再宣稱這是「中華民國模式的台灣獨立」。

施明德是史上第一個在法庭,面對「二條一」的死刑審判,公然表示主張台灣獨立的人。他的供詞讓當時蔣家政權的主事者們大為振奮,彷彿他們終於逮到美麗島叛亂犯們真的就是百分之百的叛亂犯的證據!當然可以判他死刑,毫不冤枉。

在大審前,「台灣獨立」並不是台灣社會的主流議題,它只是海外一些台灣智識份子和島內極少數政治異議精英的主張。即使在美麗島時代,黨外人士之間,「台獨」仍是一個禁忌,大家有意識地不願討論。蔣家政權更把「黨外人士」加「台獨份子」和「共匪」變成「三合一敵人」。蔣家集團原本判斷替「美麗島被告們」扣上「台獨份子」的罪名,被告們一定否認。果真如此,蔣家集團便可藉此宣傳連美麗島人士都反對台灣獨立!反之,若有被告膽敢自承主張台灣獨立,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指控「美麗島被告」果真是叛國份子。這是蔣家企圖入罪的邏輯。

蔣家集團完全沒有料到施明德竟膽敢公開主張「台灣應該獨立」,並引據國際法替其台獨主張做法理闡釋。在施明德在法庭上公然闡釋之前,「台灣獨立」和「中華民國」是衝突的、敵對的、完全不相容的兩個政治符號。科學家的成就在於棄大同,尋找極細,把物質分解成分子、原子等等。政治家則要懂得棄小異求大同。「畫個圈圈有你在內」,而不是「畫個圈圈把你排外」。施明德不但在調查庭中公然主張「中華民國模式的台灣獨立」,更在法庭的最後陳述以「政治遺囑」方式完整陳述其主張。為了保存原貌,本書也把「政治遺囑」收錄。

施明德認為,台灣從來沒有從母國分離的獨立戰爭,也沒有像朝鮮、馬來西亞、琉球…等等幾十個二次世界大戰以前的列強殖民地那樣在戰後被賦予獨立或自決的機會。台灣今天所以可以自稱是一個主權獨立國,不只是個歷史的偶然機緣─中國內戰,蔣介石領大軍退守台灣,兩岸造成分立分治的局勢﹔再加上「長期的事實就是最強有力的法理基礎」。半個世紀過去,不管時效或尊重現狀,台灣都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而國際法中的「國家」定義則是「政府、人民、領土、主權」四要素。國名、國旗、國歌都不是國家構成的要素。所以國名是「台灣」或「中華民國」並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是把「維持原狀」接納為「台灣獨立」。這樣就把主張台獨的台灣人,一九四九年移民台灣效忠中華民國而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省一代、二代、三代,通通都包容成「自己人」。施明德把「維持現狀」=「中華民國」=「台灣獨立」作事實與法理的詮釋。使全體台灣人民能在國家認同上找到一個共識,化解台灣內部分裂的危機,形成國家認同的新風貌。。

施明德的主張在大審後,慘遭批判,但,越是批判、越是反駁、越顯現其遠見和睿智。一九八九年施明德還在牢中,李登輝總統改變了「中華民國」定位的傳統說法,改稱其為:「中華民國在台灣」,施明德獄中看到了,很高興,阿Q的說:「我的學生當了總統了」。

施明德出獄後,擔任民主進步黨黨主席,一九九五年在美國華盛頓國際記者會上宣稱:「台灣已經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民進黨執政,不必也不會宣布獨立」。化解了國際社會對民進黨執政後會宣布獨立,使台灣變成「困擾的製造者」的擔憂。雖然當時「思慮不周而莽撞」的台獨派大肆攻擊施先生。但,直到陳水扁繼任總統到今天,施明德當年在大審中對台灣主權的主張和論述,已成為今天台灣最大多數接納的主張,並維繫了台灣內部關係和兩岸和平分治的國際狀態。

一九九三年當年「美麗島被告們」全數出獄之後,他們又聯手發動「推動總統直選」大遊行。該次遊行,領導群黃信介、施明德、林義雄、許信良再度被判處拘役五十天。一九九七年施明德第三次為理想入獄四十一天。一九九六年,台灣產生第一任民選總統,台灣終於徹底結束外來統治的歷史。「美麗島諸君子」在有生之年,親身推動了台灣人民的政治解放工程,並目睹其理想的完成。

當年,他們看似失敗了,蒙難了,台灣卻因他們而重生,國家因為他們的奮鬥而勝利了!

革命家與一般庸俗的政客不同。革命家爭千秋,不為利誘,不為勢劫。施明德先生常說:「凡事我不敢祈求上帝站在我這邊,給我智慧、給我力量、給我保佑,我永遠只敢祈求上帝允許我站在祂的那邊」。

上帝就是公義、就是真理、就是道、就是是。



缺憾的一角

三十年了,「美麗島大審」已清晰地呈現並發揮了它的影響力和作用。但是三十年來有一個角落一直是晦暗不明,世人無法了解其真相。那就是辯護律師團的區塊。律師團如何組成、如何運作,連美麗島諸被告迄今都不清不楚。世人只看到後來從政的律師團成員,挾其能言善道的功力,三十年來,頂著「美麗島辯護律師」的頭銜,永無休止不斷地競選,從選省市議員、選立委、選縣長、選正副總統、當院長、當執政黨黨主席、當總統;當了行政院長沒官做了,又回頭選市長。沒有公職爭黨職,有了黨職又搶公職,三十年來永遠手握鐮刀,不斷收割。和美麗島世代形成強烈的對比:「美麗島世代」一生為台灣奮鬥、作戰、家破人亡,「辯護律師世代」一生為參選而汲汲營鑽,並俱成巨富。這兩個政治世代年齡相近,心志卻大異其趣。也許最令把一生奉獻給台灣的美麗島世代心慟的是,在辯護律師成員陳水扁、謝長廷、蘇貞昌、張俊雄當了總統、行政院長和執政黨主席的八年中,連他們渴望看到的「真相與和解」,都得不到一絲回應。輪政前,大家渴求的轉型正義竟一點點都不做!

林義雄家的滅門血案,真相如何?

陳文成命案的真相如何?

為台灣前途走上刑場的台灣烈士的身分如何定位,陳水扁執政八年,仍視他們為叛亂犯!

世人不解!

世人疑惑!

烈士含悲,不泣不語!

在本書編輯接近尾聲時,驚聞謝長廷是調查局派來臥底的國民黨特務!

回想「美麗島大審」時代,正是蔣家特務統治盛行的時代,「匪諜就在你身邊」,「特務無所不在」。美麗島大審,舉世矚目,蔣經國能讓這場政治大秀自由發揮雄辯,而不派特務潛伏其中,掌握辯護策略和內容?

絕不可能。「辯護律師團」中,如果沒有蔣家奸細臥底其中,蔣家政權就不叫特務統治政權!

當時的情治單位很多,調查局、警備總部、國家安全局、憲兵司令部、情報局、警務處都吸收或派遣「細胞」潛伏各行各業,掌握情報,各顯神通,好向蔣介石父子邀功、升官。

「美麗島大審」不可能是化外之地、特務真空。被告們是赤裸裸的,辯護律師們呢?

執政八年,轉型正義寸步不進,真相點點滴滴仍密封,為什麼?為什麼?

誰最怕真相揭露?不一定只是國民黨人,是不是還有一些人更怕?

天道濛濛,正氣長存。終有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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