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對抗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

米蘭。昆德拉

2009/12/20

2009/12/15 白色恐怖正是台灣歷史上最大的藝術殺手

白色恐怖正是台灣歷史上最大的藝術殺手

作者:陳嘉君(政治受難者施明德家後、巴黎第五大學文化社會學碩士)本文2009/12/15刊載於蘋果日報


美麗島事件30週年紀念日當天,我在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強烈表達對「國家榮耀恐怖政治暗殺殺人犯汪希苓」一事的「行動」,引起藝術界的誤會,感到遺憾。

從228大屠殺到白色恐怖統治,台灣許許多多的藝術家、作家為此犧牲,被屠殺者如陳澄波,遭到囚禁者如蔡瑞月、施明正、鍾肇政、柏楊、李敖、陳映真、楊青矗等等。我們家族中,我的公公施闊嘴在228事件時被抓,我的三伯施明雄在國防醫學院即將畢業前夕也遭到逮捕判刑5年,我的大伯施明正在當年美國新聞處將為他舉辦個展前夕被逮捕(該次展覽由席德進畫家取代)判刑5年,我的先生施明德一生被囚禁25年半,得知汪希苓策劃恐怖暗殺作家「江南」憤而展開無限期絕食抗議,他的大哥藝術家施明正也牢外聲援絕食致死。但比起整個台灣社會在恐懼的吞噬下,人們為求生存噤聲不語、告密、出賣、人格扭曲、冷漠等等非人性的生活方式,我們只是白色恐怖下具體家破人亡的「個案」。

白色恐怖的受難者,絕不只是所有這些「具體」被殺、被關的人,而是整個「社會全體」,而且是從「當時」直到「現在」,政府年年「應酬式」的道歉是沒有用的,歷史真相不顯影,社會和解遙遙無期,難道我們的下一代還要在這裡面繼續打轉。

藝術不是「基本人權」,沒人保障;藝術是天份,表達自由才是基本人權。白色恐怖時代統治者透過殘酷的手段,明殺、暗殺、刑求、囚禁、污衊抹黑等所製造出的巨大「恐懼」,對於所有血液含有藝術天分的人「尤其」折磨,他們的天賦:敏感、纖細、有領悟力、有熱情、有表現力讓他們更是痛苦煎熬。在白色恐懼籠罩一切的時代,我們無法「看見」有多少尚未出生就被扼殺的藝術家,又有多少必須「扭曲」、「出賣」自己求生存的藝術家。汪希苓所象徵的「恐怖暗殺」殺的何止是劉宜良這樣一位異議作家?!

游文富先生若是「自動自發」要來以藝術方式紀念汪希苓先生,我私底下傷心但絕不會「公開」表達意見,因為那是他受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言論自由」。我今天針對的是「國家」。國家不可以榮耀一個象徵白色恐怖統治的情報頭子,國家不可以禮讚一位定讞的殺人兇手,這是最大的不義,是對歷史不義、對子孫不義!我選擇我行動的方式是我的「言論自由」,也是我對藝術的品味。我是一個「個人」,我不是公務人員更不是公權力,我沒有能力侵犯人權,侵犯人權是國家的專利。任何人(法人或自然人)認為我的行動是「侵權行為」,都歡迎追訴。藝術不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當你看到一場爛表演,你也會半途起身離席。我的行動當然強烈許多,因為那不只是一場表演,而是一齣血淋淋的謀殺,被謀殺的是「歷史」是「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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