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對抗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

米蘭。昆德拉

2010/05/11

藝術豈可不明究理

汪希苓特區事件發生迄今148天了,不義的裝置藝術拆除迄今也72天了。這13位前輩藝術家絕對有充足的時間鉅細糜遺地了解事件的歷史背景,原由始末。但,以他們發表的短文(2010/5/7政治豈可干涉政治)看來,令人遺憾!他們似乎只想幫助事件的關鍵人物王壽來先生來打擊別人。首先,他們質問我:難道台灣不是一個可以講理的地方嗎?抗議一定得用破壞的手段嗎?我倒想反問藝術家一模一樣的問題?難道台灣不是一個可以講理的地方嗎?藝術一定得用裸露的手段嗎?我想講的道理很簡單,撇開白色恐怖歷史脈絡不談,最低限度,國家不可以(不是藝術家個人不可以)榮耀一位法院判決定讞的殺人兇手。而我選擇什麼樣的手段表達我的想法,就是我的「藝術表達自由」。不過,你們的確可以不欣賞他人的藝術手法。
接下來這13位藝術家又無端指責:「監委們不明究理地糾舉、糾正文建會」。請問他們知道監察院諮詢了7位專家學者,實地訪查3位藝術界人士,並約詢了4位相關官員嗎?請問她們讀過調查報告了嗎?整篇文章沒有一句論述所謂不明究理指涉的是什麼?監察院報告雖厚達60頁,但還不致於難以閱讀。文資總處(主任王壽來)所屬景美園區依照馬總統2009625之裁示辦理美麗島事件30週年暨人權紀念展覽,過程中文建會於2009814邀請學者專家顧問開會時,對於汪希苓特區裝置藝術的規劃,會議現場許多人表達反對意見:包括許博允、吳乃德等等。甚至許博允先生是以塗毀顧問證書的方式表達強烈抗議,只是被王壽來置之不理。之後的文建會的「招標規範」內容,所有專家學者根本沒有被諮詢。王壽來先生在事件後,監察院調查約詢時,竟還公然說謊,否認學者專家表達反對意見的事實(調查報告第38頁)「引起這麼大的爭議、確有檢討之處。...若有委員於814強烈反對、就會注意。」!
幾個月來,藝術界、文化界、政治受難者和學術界,為文論述,舉辦座談,針對國家近半個世紀以來的白色恐怖傷痕歷史,和公共藝術的諸多問題,都做了相當細緻的討論。很遺憾各位大師沒能深入參與。2006年發起反貪倒扁運動,施明德先生只是一介布衣;去年我採取抗議行動,也只是一個平凡的公民。政治豈可干涉藝術!這個命題指涉的是握有絕對權力的政權,不能以其掌握生殺大權的優勢「干涉」藝術表達。比如威權體制下掌握國家情報的軍情局長汪希苓,不能干涉(恐怖暗殺)作家江南的創作自由!「政治豈可干涉藝術」這種命題的意義在於:人類社會文化高度發展到有反省能力時,體會出權力不是唯一真理,所以要收斂「強勢者」不能干涉「相對弱勢者」。政治豈可干涉宗教、爸爸豈可干涉小孩的愛情等等。而我所以要「抗議」,就是因為我只一個市井小民哪能「干涉」什麼?
我行動的訴求與主張是針對國家、政府和公權力。他們是最最最強勢者,他們掌控權力,他們分配資源。我抗議的是政府不可以拿人民的公帑來紀念白色恐怖時期執行政治暗殺的情報頭子汪希苓。試想30年後,現在挺扁的人士重新掌握政權,我們容許他們假藝術自由之名,拿國家預算找來所謂的藝術家,在土城看守所去紀念當年貪污腐爛的陳水扁嗎?也許他們到時候也會回答我們:「我是一個藝術家、我只是要講一個囚犯渴望自由的心情而已、我只是要講牆的自由性而已啊!」那一個時代都有為錢工作的人,不是嗎?
我們豈容國家任何時候踐踏普世價值和台灣人民的人性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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